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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监督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魏传治)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扩宽矫正对象诉求通道,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在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约见检察官制度的基础上,于2017年3月15日制定出台《人大代表监督员实施意见》。

  该意见首先规定当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或者需要检举、揭发、申诉时,可以通过维权卡片上的联系方式约见检察官或者人大代表监督员;其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约见检察官过程中,可以决定是否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员对约见的程序、处理结果进行监督;规定还要求该院应主动与人大代表监督员加强联系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处理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问题,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业方面的困难。

  截至11月底,该院已接待矫正对象约见16人次,为他们解答有关法律咨询9人次,提供就业指导5人次,解决其他问题7人次。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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