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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孙政才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孙政才立案侦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孙政才简历

  孙政才,男,汉族,1963年9月生,山东荣成人,1987年5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1980-1984年山东莱阳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4-1987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农业大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1993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玉米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1.01-1991.07英国洛桑试验站访问学者)

  1993-1994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土肥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1994-1995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副院长

  1995-1997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

  (1990-1997年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农学博士学位)

  1997-1998年北京市顺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8-2002年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0-2001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2002年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顺义区委书记

  2002-2006年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0-2003年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6.05-2006.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2009年农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9-2010年吉林省委书记

  2010-2012年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7年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吉林省委书记(至2012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13年1月)

  2017- 中央政治局委员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简历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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