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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11-29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徐茂鹏 王昌鋆)近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党组带头先锋作用,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和谐工作和生态文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不断强化检察文化建设,构筑精神高地。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头脑、坚定队伍政治信念、锤炼队伍政治信仰、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实现文化建设方向正确,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文化阵地建设规范,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再创新辉煌。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该院继连续四届荣获“贵州省文明单位”称号之后的又一殊荣。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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