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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法院“四项要求”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刘洪垒)8月10日,拜城县人民法院院长伊力哈木召集院党组专题研究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后,就推动和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伊力哈木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会上伊力哈木院长提出了“四项要求”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抓住重点,明确目标。全院要紧紧围绕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要求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规定和执行案件质效始终保持优秀的基本目标,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所带来的实惠。

  二是深入思考,强化执行措施和手段。要按照“一性两化”的基本思路谋划执行工作,用好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该拘就拘,该罚就罚”。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落实执行工作规范化,分类建立执行案件台账,重点解决有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级负责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发放。

  三是统筹谋划,推动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要用好用足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利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社会信用惩戒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利用好综合治理考核,促使执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是创新举措,建立长效机制。要采取强制执行、执行转破产、执行救助、执行和解等方式,建立良好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执行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执行工作见到实效。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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