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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孟耀武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7-08-02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孟耀武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

  北京铁路公安局原副巡视员孟耀武(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已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耀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孟耀武,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孟耀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北京铁路公安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严重,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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