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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司法拘留15天,钱还是要继续还……

发布时间:2017-07-1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张璐)拜城县拜城镇村民李某在信用社贷款到期并经拜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仍东躲西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近日,李某被司法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李某在拘留所内与信用合作联社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已主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2017年2月,被执行人李某经韩某、白某担保在拜城县信用合作社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因李某未按期偿还借款,拜城县信用社将李某及担保人诉至拜城县法院。拜城县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某偿还拜城县信用社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9679.50元,逾期利息另行计算,韩某、白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仍拒不履行判决,拜城县信用社向本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拜城法院执行局受理本案后,依法向李某及韩某、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判决和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判决也未报告财产情况,而是采取躲避的方式与执行人员玩起“躲猫猫”,拖延执行判决,该案一度停滞不前。

  近日,申请执行人先期查探到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后,拜城法院执行局派出4名执行干警果断出击,依法将李某司法拘留15日。李某被司法拘留后,其亲属到执行局了解询问有关情况,执行干警向亲属介绍了情况,使他们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打消他们对法院拘留李某15日后就没啥事的侥幸心理。在法院和李某家属的共同说服教育下,7月4日,李某与申请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李某自愿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万元,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和执行费。拜城县法院在对其批评教育后也决定予以提前解除拘留。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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