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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坚持“四定”确保库藏档案数字化处理按时完成

发布时间:2017-07-1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孙维存)随着信息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档案工作已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电子档案成了档案管理的重要形式。卷宗同步数字化是事关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将历年来的所有纸质卷宗档案进行扫描加工,将数据全部灌装进法院电子卷宗系统,此举将有利于卷宗的存储和调阅 。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把历年来所有纸质卷宗档案进行数字化的安排部署,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1969年—2010年2.4万卷库藏档案的数字化处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四定”(即: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措施,认真做好历年纸质卷宗数字化工作。

  定任务。根据历年纸质卷宗的实际数量,将2·4万卷纸质卷宗按照每个部门人员数量、工作任务的不同,进行合理分配,合理确定每月的扫描任务,确保速度、质量同步。

  定人员。除参加访惠聚、支教、驻村管寺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安排有将纸质卷宗以电子版格式储存到电脑中,然后集中上传到后台的任务。

  定时限。要求各部门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库藏档案的数字化处理任务。

  定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库藏档案的数字化处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所扫描的电子卷宗必须与纸质卷相一致,严禁出现漏页、顺序前后颠倒、扫描不完整等问题。否则取消年终部门及个人评先评优的资格。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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