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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审理的哪些民事案件需要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发布时间:2017-07-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范围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社会发展迅速,各种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如果让基层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会有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由上级管辖审理比较适宜,那么哪些案件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审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必要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面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1)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新类型案件;(3)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4)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案件。”因此,基层法院报请上级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一些具有对法律适用具有指导性意义和基层法院不宜审理的案件。(作者:杨奇)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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