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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纠纷,维护农民权益,服务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17-06-2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中胜)2017年4月青河县人民法院收到乔什尕托别村16户农民起诉县水利局、县水管站要求赔偿库尔莫特耕地减产损失的起诉状。理由为2016年莫特耕地因无法按时供水,使得耕地麦苗受旱粮食减产,要求供水单位县水利局、县水管站予以赔偿。考虑原告人数多,迟延供水原因复杂。青河县人民法院法官一边安抚群众情绪,一边走访有关乡镇单位。

  根据走访询问得知,2016年因库尔莫特电灌站改造工程完工迟延,使该电灌站浇灌的部分耕地受旱。农民耕种的小麦受旱减产。由于该纠纷涉及两个乡两个村两个单位和一个工程施工人。该院法官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在16户律师参与下,走访调查了两个乡两个村的知情人员,询问了涉及纠纷的县水利局、县水管站领导,掌握了基本情况。在主管县长的支持下确定了由工程施工人(水利局退休职工)负责赔偿并由其主动与16户农民协商、律师参与、水利局全程监督的赔偿方案。目前正在实施中。

  这起纠纷的解决是多元化解决纠纷的一次实践。既有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也有法院参与,还有律师介入,有县领导的支持,有政府部门的督促。使纠纷得以顺利解决,维护农民权益,服务社会稳定。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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